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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中包气带监测,因工程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已经做好防护硬化,是否还需要钻孔采样监测?

发布时间:2022-12-09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第8.1.3条,对于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如现有工程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已经做好防护硬化,是否还需要在附近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钻孔采样监测?

  答:若相应用地已全部硬底化,不具备地下水环境采样监测条件的,可采取拍照证明并在环评文件中体现,不进行该用地范围的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其余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开展相应评价工作。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hjjc4249/content/post_4035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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