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实施“一案双罚” 整治环保验收弄虚作假
发布时间:2022-06-15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佚名
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促进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规范监督检查程序,连月来,浙江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验收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4月15日,永康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永康市象珠镇汇杨村的某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项目建有两条喷漆生产线及废气处理设施一套,但通过核查企业环评及验收资料,发现相关资料中均未提及企业建有喷漆生产线及废气处理设施情况,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这家企业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等违法嫌疑。
此案在调查过程中涉及跨区域取证,金华生态环境局迅速启动市县联动机制,使办案效率显著提高。为取得充分的证据,永康分局联合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为这家企业自主验收提供第三方技术服务的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当时参与验收的部分人员进行走访询问。
通过多方取证,最终查证,这家企业于2018年5月未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擅自建设两条喷漆生产线并于2019年10月投入使用,而后,于2020年10月安装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一套,在2021年12月21日组织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时,关闭喷漆车间谎称外租及遮挡相关设备,故意对参与项目验收的专家隐瞒了喷漆生产线和废气处理设施,以便顺利取得验收意见,通过验收。
目前,这家企业因涉嫌环保验收弄虚作假,5月17日,永康分局已经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拟处罚款31万元;拟对公司直接负责验收的法定代表人胡某处以罚款7.2万元。这起案件是金华市首次对环保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行为实施“一案双罚”,旨在提醒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依法建设、合法经营,同时,明确提示企业经营者,一旦企业违法,相关责任人等同于纵容违法,也要受到处罚。
接下来,永康市将以此案为契机,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严厉打击环保设施虚假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聚焦环评审批、验收等相关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坚守环保底线。同时,不断完善市县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压实扛牢监管职责,坚持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打造良好的企业自主验收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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