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主动***指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02来源: 作者:
2月25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正伟率队,主动上门赴贵州磷化集团下属部分企业、贵州开阳川东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乌江34号泉眼,开磷检测公司34号泉眼项目部部长陈长春介绍,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受疫情影响,该公司把管理人员补充到生产岗位上,将原有的两个班组拆散重组为三个班组,坚守岗位,部分工作人员持续工作的时间达到了一个月,保证了水质各项指标达到外排要求。
随后,杨正伟一行查验了交椅山渣场综合治理工程治理现状。作为34号泉眼污水源头治理工程,该渣场通过磷石膏堆积体覆膜整治等方案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渗漏污水水量和浓度均呈大幅下降趋势。在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磷石膏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均已恢复生产,环保设备运行稳定。
贵州磷化集团总经理助理李凯介绍,对于已经复产复工的各条生产线,该集团在环保设施方面,一是加强对人员的值班值守和巡查的管理,二是在环保物资确保上,克服了运输、供货商不足等诸多困难,解决了环保物资保障问题,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在贵州开阳川东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各项环保整改措施均得到逐步落实。
据悉,自2月3号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多次印发出台了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特别是2月20号出台的推进企业复产复工开工的18条生态环境具体服务指导意见,从全面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复产复工环境管理、强化复产复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技术服务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调度等四个方面,指导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产复工开工中有关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工作。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罗鸿翔介绍,各项服务意见出台以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各企业现场指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例如磷化集团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不仅确保了生产的正常运行,而且在环保设施的运行上也做得比较好。既维持了生产正常运行,也确保环境没有受到影响。
杨正伟在现场指出,省生态环境厅主动上门做好服务指导工作,一是了解企业在防疫期间的环保工作现状,为各项治污措施出谋划策;二是主动发现企业在环保治理方面存在的困难,为企业提供技术、监管等方面的帮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守住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两条底线,把耽搁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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