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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数据质量 监督帮扶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4-12-26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升发电行业碳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由厅应对气候变化处牵头,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组织技术专家、各级生态环境局及执法支队(大队)工作人员成立碳数据质量管理联合监督帮扶组,自2024年2月开始至12月上旬,对分布在全区12个地(州市)的80余家发电企业开展碳数据质量管理监督帮扶工作,完成全区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督帮扶全覆盖帮扶。

  

  

  图片1 帮扶工作现场反馈会

  

  帮扶组以强化碳数据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碳数据质量监督管理能力为目的,通过现场勘查和数据资料核查的方式深入企业一线生产车间开展帮扶,坚持把帮扶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帮扶实效落到实处。通过深入企业入炉煤采样、制样、化验现场勘查,询问了解企业人员操作规范流程,查看化石燃料相关计量器具、实验仪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查找企业在煤的采制化存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抽取企业月度综合煤样开展化验比对分析,识别异常数据,分析判断企业数据质控方案编制与实施的一致性及煤质检测关键参数的真实可靠性。数据核查主要查阅企业2023-2024年碳排放原始数据台账、统计报表、生产系统在线监测数据等,并进行数据交叉验证,重点核查入炉煤消耗量、供热量等月度信息化存证数据台账的完整性、规范性,为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进行全面“体检”。同时,有针对性的宣传普及节能改造措施办法、技术升级相关扶持政策等,鼓励企业优化碳资产管理,帮助企业有效缓解履约压力。

  为方便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系统学习“双碳”政策,在现场帮扶期间向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发放由中心整理的《“双碳”行动政策汇编(2024版)》,并积极宣贯解读《条例》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核查技术指南、配额分配方案等相关内容,指导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厘清碳交易管理监管职责及任务分工,以干代训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水平;帮扶重点排放单位明确碳排放统计核算与报告、碳交易履约任务要求及相关法责规定,强化企业守法履责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区整体碳交易管理水平。

  2024年共帮扶发电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85家(停产停业企业除外),抽检企业入炉煤综合煤样172份,提出整改问题及建议600余条,下一步中心将及时开展整改问题调度,督促地州市及时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持续开展发电及扩围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数据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为全国碳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做好数据质量支撑。

  

  

  图片2  向企业赠送双碳工作政策汇编

  

  

  图片3 煤样抽检帮扶现场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pwqjyzhxx/202412/1dc62966e55b43d0955a02000b3253f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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