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人员约谈会
发布时间:2024-12-26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进一步压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人员责任,强化环评单位及人员管理,不断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12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辐射处、省评估中心,组织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复核中存在质量问题的25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41名编制人员召开约谈会。会议观看了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环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视频,对近期复核发现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的环评机构进行通报,3家环评机构代表作了整改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建设项目环评是源头控制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基础性工作。实施环评文件质量常态化复核是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环评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工作,既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考虑青海生态环境实际,以更高标准和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文件编制工作,更要站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高度,科学严谨开展环境影响分析,客观精准进行预测预判,科学、精准提出避免或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有力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环评单位要持续深入认真学习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引以为戒。二要结合通报问题认真检视整改。环评单位要结合通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内部审核机制,完善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切实以制度保障环评服务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要强化失信记分警示约束作用。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同步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复核工作,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实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贯通运用失信记分、通报曝光、线索移送等措施,常态化保持从严查处环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xydt/202412/t20241225_128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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