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5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公开公正做好我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筛选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福建省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徐军浩
电话(传真):0591-88367162
电子邮箱: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福建省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11个)
福州市:闽江干流(福州段)
漳州市:九龙江北溪干流(漳州段)
泉州市:德化浐溪
三明市:宁化翠江
莆田市:涵江萩芦溪
南平市:闽江干流(南平段)、建溪
龙岩市:汀江干流、新罗龙门溪
宁德市:屏南后垄溪
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十六脚湖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412/t20241225_65979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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