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播报

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全区自然生态保护监督监测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12-10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2024年11月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银川市举办全区自然生态保护监督监测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静同志出席并做开班动员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有关专家,围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EQI指数评价考核、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等方面开展授课,通过专题辅导、业务培训、互动交流等形式补知识短板、强能力弱项,对于全区各市县、自然保护地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培训指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是建设美丽新宁夏、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全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工作进展,扎实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能力。参训学员要利用好这次培训机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提升自然生态保护监督监测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

  培训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等部门同志参加。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和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ldhd/202412/t20241209_47524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