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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枣庄召开

发布时间:2024-12-10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12月5日,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办公室在枣庄市召开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省领导在《关于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实施成效评估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对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系统总结南四湖流域治理保护三年攻坚成效,研究部署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下步重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一级巡视员罗辉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枣庄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庆伟到会致辞。

  

  

  会议指出,自2021年编制实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以来,经过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既定16项工作目标、6类21项重点任务、6项保障措施以及507个重点项目全部按期完成,流域环境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突出,流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力保护,南四湖迈入了从“保水质”到“保水质、增颜值”并举的新阶段。2023年,南四湖流域36个国控断面、南水北调东线13个国控断面以及省辖39条入湖河流优良水体比例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创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今年1-11月份,优良水体比例继续保持“三个百分之百”,切实保障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美丽中国建设。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我国新的发展理念和治水思路,正确认识流域治理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扛牢“走在前、挑大梁”责任担当,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为流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留足更加广阔的空间。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凝聚流域治理保护工作合力。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加强与兄弟部门及流域各市的沟通协调,做好生态环保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要坚持系统观念,认真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深化省界、市界、县界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流域治理保护责任共担、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良性治理格局。流域各市要继续秉承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优良传统,以“有解思维”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更多行业、更宽领域探索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要以《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华风险防控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印发实施为抓手,突出抓好流域污染物总量减排、水生态环境扩容增量、水华风险精准预警防控等工作,探索开展南四湖水生态考核试点,开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美丽山东建设交出一份靓丽答卷!

  

  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枣庄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煤矿企业除盐设施运行、南水北调水质保障等工作情况。枣庄、济宁、泰安、菏泽市政府,莱芜区、滕州市、微山县、宁阳县、单县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作交流发言。

  

  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省科技厅、司法厅、审计厅负责同志;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水处、南四湖办、济南办、济宁办、泰安办、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中环报山东记者站主要负责同志,省济南、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tpxw/202412/t20241206_4776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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