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四个举措”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 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24-12-10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牢牢坚守环境安全底线,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通过“四个举措”,压实压紧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三大重点环境风险源头防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印发了《昌乐县2024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有序高效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摸清和掌握县域内生态环境安全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点位158个,发现问题10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全县有关企业和单位编制、补充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330余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利用“云上智环”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共录入应急类信息1000余条。开展以“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粗苯储罐因地震造成储罐出口根部管线撕裂泄漏”为背景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聚焦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四项整治”开展情况。制定印发《昌乐县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从部分企业选拔22名精干力量特聘为昌乐县固废危废专家,共计帮扶评估企业558家,发现问题111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率100%。
四是持续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监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联防联动机制作用,开展联合检查18次,发现环境管理问题49条,已全部督促整改。紧盯5大类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督促提醒工作,发放《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700余份,督促企业对已建成的环保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2/t20241203_4775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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