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贮存系统第二阶段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22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贮存系统第二阶段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中核运行核安发〔2023〕99号)、《关于报送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贮存系统第二阶段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B版)的报告》(中核运行核安发〔2024〕160号)和《关于报送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贮存系统第二阶段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C版)的报告》(中核运行核安发〔2024〕1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贮存系统第二阶段改造项目位于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联合泵房西侧的核电厂保护区内,作为秦山第一核电厂乏燃料离堆中间贮存场所,建设内容主要为40台干法贮存模块。
二、你公司提交的《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贮存系统第二阶段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C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内容可以满足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表明:该项目按照设计目标的要求合理施工并在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和营运期对辐射环境的影响以及常规环境的影响均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我部委托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该项目实施后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1月1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411/t20241122_10959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策法规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
- 一图读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