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持续做好环评机构及行业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4-10-21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环境影响评价是预防规划或项目实施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施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机制,是在发展中守护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是推动绿色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规范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行为,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10月1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召开了环评机构管理要求宣贯及技术能力提升培训会。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王丽蓉主持会议,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生态环境部警示教育片;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围绕环评机构业务重点工作开展培训。
会议要求
各环评机构要提高责任意识,严守“两线”。环评机构及编制人员,恪守行业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恪守红线,守住底线。
要强化能力建设,提质优化服务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导则、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实事求是,不违反原则,不弄虚作假恪守行业规范;建立健全“三制度一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环评编制主持人、环评编制人员严格把关报告书(表)质量,杜绝低级错误;严格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编制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能力建设指南》的要求,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不断提升编制能力。
要强化监督管理,树立行业形象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员要配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近期开展的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从业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度建设和有关从业情况,及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开展互相监督,自觉抵制不良机构和个人对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影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做好环评机构及行业市场监管,针对环评市场乱象重拳出击、主动作为,坚决遏制弄虚作假、借证编制等不正之风,为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10/t20241021_240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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