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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记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原《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sthj.tj.gov.cn/ZWGK4828/ZCWJ6738/sthjjwj/202410/t20241012_6750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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