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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评领域典型案例(三)

发布时间:2024-09-29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动态监管,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我厅在环评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中工(辽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未建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自2020年10月13日以来已取得环评批复的44个项目中,23个项目档案内容不全,21个项目存在环评档案缺失,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要求。同时复核发现,该公司编制的6份环评文件存在《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编制质量问题。以上均属于《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失信行为。

  二、查处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条等规定,对中工(辽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91210113MA0YCHGD8E)和编制人员姜美荣(BH032825)分别予以失信记分250分和30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

启示意义

      在环评机构的日常运营中,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规范的环评档案是保障环评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对环评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些环评机构忽视环评过程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环评工程师负责制流于形式,档案合同管理混乱,环评文件质量得不到保障,不仅难以发挥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和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作用,还因环评机构和人员技术能力弱、质量控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环评编制耗时过长,严重影响建设项目实施进程,破坏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sthj.ln.gov.cn/sthj/index/zxzz/202409291432057856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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