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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7月29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4-08-01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9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莎车县人民医院新建放疗中心工作场所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

  莎车县人民医院急救综合楼(在建)西侧地下负一层

  莎车县人民医院

  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莎车县人民医院急救综合楼(在建)西侧地下负一层建设放疗中心,新增2间直线加速器室(分别安装2台10MV的直线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1间后装治疗室(安装一台以3枚放射源,每枚放射源活度为6.66×1010Bq,最大装源活度为1.998×1011Bq(5.4Ci),属III类放射源)。

  项目放疗中心整体建设面积为1420.86m2。

主要环境影响:

  (1)加速器正常运行状态下产生的污染因子有电子束、X射线、中子、感生放射性物质、废靶、臭氧、氮氧化物、内循环冷却水;

  (2)后装治疗机正常运行状态下产生的污染因子有治疗室泄漏辐射、贮源器表面产生的γ射线杂散辐射、废旧放射源产生电离辐射、废旧放射源、臭氧和氮氧化物。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医院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医院应根据医院发展情况及人事变动情况,将放疗中心负责人及操作人员纳入管理机构成员中,及时调整人员名单,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要求落实相关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取5mSv为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取0.1mSv为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

  (3)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环境、工作场所和个人剂量监测,落实国家有关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规定,建立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

  (5)做好突发辐射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医院已制定《莎车县人民医院辐射与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医院加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并记录,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有条不紊进行;及时进行完善和修订《辐射与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补充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辐射与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内容,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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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车县人民医院新建放疗中心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2

  中绿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师102团

  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北沙窝西220kV升压汇集站至五家渠75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长度45.2千米,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144基。

  2.北沙窝南220kV升压汇集站至蒋家湾75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长度55千米,其中单回路线路长度49.8千米,双回路线路长度5.2千米(双回路段与北沙窝北工程同塔共用),新建铁塔190基。

  3.北沙窝北220kV升压汇集站至蒋家湾75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长度54.2千米,其中单回路线路长度49千米、双回路线路长度5.2千米(双回路段与北沙窝南工程同塔共用),新建铁塔158基。

  4.北沙窝东220kV升压汇集站至蒋家湾75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长度54千米,其中单回路线路长度50.95千米、双回路线路长度3.05千米,新建铁塔174基。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项目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外排;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内及周围进行平整,恢复原貌。

  (四)严格落实输电线路区域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做好动物保护、禁止随意破坏地表植被、水土流失防治、环境监测等措施,开展线路工程环境监理,并将监理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应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过程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将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保持原有生态。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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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绿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 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fshpnpz/202407/19f3d2ad86fe4dbbb7929a5a7ead38a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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