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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津环固转〔2024〕147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询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四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4-50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询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燕化分公司等五家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4-52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产生的60吨盛装MDI废空铁桶(900-041-49)转移至天津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同意山河美(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产生的200吨废矿物油桶(900-249-08)、200吨废油漆桶(900-041-49)和200吨废包装物(900-041-49)转移至天津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同意中国石化润滑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20吨含油废塑料桶(900-041-49)和70吨含油废钢桶(900-041-49)转移至天津市昱隆泰再生资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利用;同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燕化分公司产生的70吨含油废钢桶(900-041-49)转移至天津市昱隆泰再生资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利用。上述转移有效期限均至2024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按照贵局要求,现将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静海区生态环境局、西青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反馈如下: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杨磊;联系电话:022-65305021

  静海区生态环境局 陶林暄;联系电话:022-28913487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 孙艳朋;联系电话:022-27946255

   

   

   

                                2024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GTFWGL6110/202405/t20240530_6638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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