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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5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4年第二季度我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起:

  “4·21”晋安区桂湖交通事故引发的烷酮废液泄漏事件(等级:一般)

  4月21日上午6时左右,一辆运载NMP(全名为“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的槽罐车,在经过桂湖收费站往福州方向2.3公里处高架桥上发生追尾事故,车尾阀门受损,部分NMP废液泄漏。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用沙袋堵住桥边下水口;高速交警用拖车拉开事故车辆后,快速封堵泄漏点,切断污染源,并安排事故车辆移往安全区域倒罐清空。红庙溪水质监测未见异常。被污染的沙袋等均按规范进行处置。

  “6· 1”甬莞高速宁德段货车追尾引发改性异氰酸酯泄漏事件(等级:一般)

  6月1日零时许,一辆装载改性异氰酸酯的重型半挂车在甬莞高速宁德滨海特大桥发生追尾事故,导致改性异氰酸酯泄漏,少部分沿高速雨水沟外排至桥下排洪渠。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在高速路面周边铺撒锯木粉吸附泄漏物,控制源头,在排洪渠下游河道铺设多道围油栏拦截泄漏物与水反应产生的泡沫,调集吸污车抽吸高速雨水排口附近浓度较高的含泄漏物废水,并利用挖掘机清理沾染污染物的杂草,防止泄漏物进入东湖塘。6月2日起,水面恢复正常。经监测,排洪渠下游东湖塘入口均未检出改性异氰酸酯。被污染锯末、杂草和含泄漏物废水均按规范进行处置。

  “6·24”福安市东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燃料油泄漏事件(等级:一般)

  6月24日11时40分左右,福安市东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坞内船舶“金成鑫156”号轮在出坞期间,船体与坞门左侧绞缆机发生擦撞,造成燃油舱破损,部分燃油泄漏至赛江。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要求涉事企业连夜对陆域(坞内)油污进行有效收集,按规范处置;在受污染的水域布设多层围油栏和吸油毡,并打捞江面油污;做好打捞上岸的废吸油毡等收拢工作,并及时规范处置;清空涉事船舶船舱内剩余燃料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在事发点上下游持续开展采样监测。6月29日起,涉事企业上下游江面已恢复正常。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ywxx/hjyj/202407/t20240705_64795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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