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各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31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根据《“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上海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对本市各区(含自贸区保税区、临港新片区,以下同)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经评估,各区均为A级(具体评估结果附后)。
各区应继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本市的有关部署,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上海市各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上海市各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重点区域 | ||
序号 | 区属 | 等级 |
1 | 闵行 | A |
2 | 青浦 | A |
3 | 嘉定 | A |
4 | 松江 | A |
5 | 浦东 | A |
6 | 崇明 | A |
7 | 奉贤 | A |
8 | 金山 | A |
9 | 临港新片区 | A |
10 | 保税区 | A |
11 | 宝山 | A |
非重点区域 | ||
1 | 虹口 | A |
2 | 徐汇 | A |
3 | 杨浦 | A |
4 | 长宁 | A |
5 | 普陀 | A |
6 | 静安 | A |
7 | 黄浦 | A |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40326/cd986627850147db94b20df55ceba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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