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便捷化,按照《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经审核,我部建立了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现予印发(名单附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2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
(第一批 共19家)
省份 | 试点单位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泰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辽宁省 | 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 | 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江西省 |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江西丰日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
江西金洋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河南省 | 济源市聚鑫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 |
济源市鸿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
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
天能集团(濮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湖北省 | 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 | |
广东省 |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2/t20240206_1065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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