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工作,现批准《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2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27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01/t20240111_1063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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