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12-28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12月16日零时,乌鲁木齐市启动今年冬季以来第一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立即响应,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统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实施驻厂监管、加大环境宣传、加强管控力度,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坚持指挥调度有计划。按照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对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每日开展检查,督促涉气企业及时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案,采取降负、限产、停产等方式进行减排,停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按照帮扶与监督并重的原则,责任到人,市支队设立了包联工作帮扶指导组、专项帮扶包联组和包联工作监督组3个专项小组,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方式,确保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各负其责,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驻厂包联帮扶职责落到实处。
坚持普法宣传到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管控措施方案,开展“送法入企”等普法活动,将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做好减排工作,结合培训要求和帮扶建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案,完成应急减排任务。水磨沟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企业,把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生态环境执法宣传有机结合,发放宣传册20余份,有力地提高了企业的社会主体责任意识。
坚持执法检查有成效。12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共检查企业8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对18家重点企业驻厂帮扶,对应急减排清单上的62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各相关涉气企业均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措施要求,落实减排措施。经开区(头屯河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照辖区涉气工业企业减排清单,逐一核实,通过查台账、查监控、查在线监控数据、查用电量等方式,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源等方面执法检查,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312/de86680ee3884974b69b1d603d351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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