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如污泥)该如何处置?
发布时间:2022-12-09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如污泥等)该如何处置,是否需要联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请依法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其中危险废物的经法定联单转移。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gtwxfw/content/post_4032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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