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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破碎项目是否可以豁免环评?

发布时间:2022-12-09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问:建筑垃圾的消纳场的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主要是对拆迁的建筑垃圾进行破碎、分拣以及清洗,产生的碎石,碎沙,钢筋再卖给其他单位。其中清洗工序是清洗钢筋表面的粉尘以及洗沙,清洗废水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请问是否符合豁免标准?

  答:符合我厅办公室2020年10月15日回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洗砂及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条件的洗砂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jsxm/content/post_4053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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