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评领域典型案例(七)
发布时间:2022-12-09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动态监管,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2022年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厅在审查由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开原市中医医院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过程中发现,环评文件附具的监测报告未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骑缝章和CMA章,监测报告无效。
二、查处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编制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201017868329163)和编制主持人秦丽梅(BH000964)分别失信记分5分。
三、启示意义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应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重要的组成部分,环评文件的编制必须要保证相关数据的可靠性,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的状况,这样才能确保环评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下一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提升质量、助推项目的意识,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代表性和有效性,确保环评审批质量。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违规从业等行为,通过严肃整治、规范环评服务市场秩序,推动提升环评工作质量,打造环评领域的良好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zxzz/202211/t20221128_4712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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