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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举办2018年云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要求,为全力做好2019年云南省46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9月25日-26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在昆明举办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各考核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负责人以及昆明、玉溪、昭通等12个国考县涉及的州市及46个国考县技术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厅环境监测处负责人通报了云南省2018年县域生态国家考核结果,并指出了各县影响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做好考核工作进行提出了要求;财政厅预算局有关同志就生态转移支付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针对2018年考核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内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刘海江研究员就2018年全国考核情况和“十三五”考核实施细则及变化要求进行讲解;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崔凯博士就数据填报规范及软件使用要求进行讲解。

  通过培训,各县(市、区)对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实施细则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通报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表示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认真开展2019年考核工作,按时按质上报整改情况及考核报告,确保2019年考核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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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要求,为全力做好2019年云南省46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9月25日-26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在昆明举办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各考核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负责人以及昆明、玉溪、昭通等12个国考县涉及的州市及46个国考县技术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厅环境监测处负责人通报了云南省2018年县域生态国家考核结果,并指出了各县影响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做好考核工作进行提出了要求;财政厅预算局有关同志就生态转移支付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针对2018年考核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内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刘海江研究员就2018年全国考核情况和“十三五”考核实施细则及变化要求进行讲解;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崔凯博士就数据填报规范及软件使用要求进行讲解。

  通过培训,各县(市、区)对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实施细则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通报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表示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认真开展2019年考核工作,按时按质上报整改情况及考核报告,确保2019年考核取得好成绩。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1809/t20180929_185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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