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6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吴孝斌、杨世爵、覃腾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改善武宣县濠江河段周边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武宣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2011年以来,自治区累计支持武宣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02万元(其中2020年支持800万元),指导和推动武宣县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通知》(桂环函〔2019〕1834号),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建立现状基础台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目前武宣县已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为下一步科学、有序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打下基础。
三、加强技术指导
组织技术人员对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存在问题。举办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训班,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107个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县(市、区)开展技术培训。编制《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荐手册(试行)》,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科学选取治理技术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支持武宣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优先支持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整治等工作;优先支持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优先支持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区域”的原则,考虑武宣县濠江河段的情况,对该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予以支持。
(二)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指导武宣县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工作,并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春华 0771-5302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fxxgk/jyta/t92095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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