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5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序号 | 地区 | 涉及企业及 企业负责人 | 存在问题 | 处 理 情 况 | 监管责任部门 |
1 | 宣城市宁国市 | 宁国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春风) | 废水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 |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
2 | 六安市霍山县 | 安徽霍山县五福斋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叶广东) | 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已于6月1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
3 | 安庆市桐城市 | 昆山市富花印艺有限公司桐城分公司(负责人:汪海洋) | 未履行环保手续 | 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
4 | 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 | 马鞍山菲曼斯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侠) | 废气、固废污染 | 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
5 | 合肥市肥东县 | 安徽大清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宋金梅) | 未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验先投 | 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及排污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44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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