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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监察稽查室党支部建立行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13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监察稽查室党支部书记对即将赴阜阳、滁州两地办理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行前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在执法、就餐等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红线,确保清正廉洁。

  

  开展行前廉政提醒谈话是监察稽查室党支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今年以来,监察稽查室党支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其中,针对风险点较高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了行前提醒谈话制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执法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即监察稽查室在每次派员外出执行执法检查任务之前,由监察稽查室党支部书记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谈话,一是要求严格规范执法,执法检查时向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权利和义务,与执法对象交流时要使用专业用语,制作笔录、固定证据要规范详实,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和文字记录。党员要全程佩戴党徽,做到自省、自警、自励。二是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监察稽查室《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等规章制度,不接收被检查单位吃请和有价礼金、礼物等,严禁检查前通风报信及提前向被检查对象通报拟定的处理处罚信息等。解除挂牌督办现场核查人员如实填写《解除挂牌督办现场核查人员廉洁自律报告表》。三是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住宿不能超过规定标准,接受当地公务用餐,乘坐当地公务用车,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和乘车费,严格规范报销差旅费。

  

  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的坚强领导下,监察稽查室党支部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抓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业务开展,环境执法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效。监察稽查室党支部将以建立执行执法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从小事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慎独慎初慎微,督促党员干部依法履职,不该讲的不讲,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成为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讲原则的队伍,争取环境执法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ztzl/hbztzl/jgdj/lzjs/120564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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