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规范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建成效促督察提升
发布时间:2021-09-13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史教育学习成果转化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来,真正做到“督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跟进到哪里”,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六安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期间成立临时党支部,扎实开展组织生活,确保党建与督察工作两手抓、两提升。
一是提前谋划支部建设。督察进驻前,严格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要求,提前谋划组织生活工作,收集督察组全部党员信息,建立党员花名册,认真准备临时党支部第一次会议议程、会议主持词和学习资料等。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督察进驻后,第一时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成立临时党支部,确定支委成员和责任分工,为做好此次专项督察工作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临时党支部书记与督察组组长“一岗双责”,与全体党员及其他成员开展廉政、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提醒谈话,并组织全体督察组成员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诺书》。
三是严格组织生活。临时党支部共组织3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1次党史教育专题学习。组织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其他人员赴金寨县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督察期间不间断、全过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纪律提醒,并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提升,确保督察期间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督察时严格遵守食宿标准,坚持“四不两直”,不参加与监察督察工作无关的活动,杜绝餐饮浪费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环保铁军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
督察工作结束后,临时党支部认真总结工作亮点,宣传工作成效,树立规范化标准化临时党支部形象。临时党支部为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完成督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ztzl/hbztzl/jgdj/djgz/120565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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