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20年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暨环保社团组织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0-09-01来源: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8月24-27日,全省2020年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暨环保社团组织培训班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顺利举办,25日上午举行了开班仪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志红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员党委书记、院长郑绍忠致欢迎辞,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张兴林主持开班仪式。
白志红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保护与每个企业每个行业都息息相关,促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更为需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既扩展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又增强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和支持,更激发了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可以有效消除和降低公众领域“邻避效应”带来的各种环境风险;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使这些设施在公众监督下运行,一方面有助于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更多的公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数量,赢得公众对于企业管理和行业持续发展的认识,成为环境治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截止目前,我省已经有环境监测、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42家环保设施单位分四批向社会公众全部开放,充分展现了我省企事业单位自愿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
国家要求,2020年底前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至少选择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开放比例要达到100%。白志红希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到四类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应开尽开,有更多的环保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环保设施开放体验实践活动中来;将全社会的力量凝聚起来,在开放中理解,在理解中共治,在共治中共享,共同为打赢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各市州、各企事业单位不断提升公众开放活动的质量,扩大影响,增强效果,使之不仅成为公众参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平台,也成为全省生态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
培训班邀请到国家公众开放四个指南参与制定人、东北林业大学客座教授张彦林等专家分别就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进行了详细解读,NGO组织及高校环保社团参与公众设施开放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期间,全体学员赴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宁污水处理厂)、甘肃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观摩学习。
来自全省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49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负责环保设施开放工作的工作人员和22个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thj.gansu.gov.cn/info/1003/594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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