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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8年查办部分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一、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犯罪案:2018年1月,六盘水市和盘州市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对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弃物品堆放场内有一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土坑,土坑内同时存积有大量黑色泥状粘稠物质,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该黑色泥状粘稠物该公司酚氰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浓缩污泥,数量大约411.9吨,经委托贵州省理化测试司法鉴定中心对其黑色泥状粘稠物质进行取样鉴定,结果显示属于危险废物。盘州市环保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鉴于该公司排放、倾倒危险废物超过3吨行为已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盘州市公安局侦办,同时抄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江苏新泓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在线监测数据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违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2018年2月,安顺市关岭自治县环保局对江苏新泓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的关岭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曝气机、吸刮泥机、搅拌器、回流泵、脱泥机等主要设施运行不正常,其在线监控系统采样管未直接采集外排水样,而是通过采集不明水样液体分析后上传数据,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受案后,依法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三、贵州未来矿业有限公司通过利用渗井、渗坑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违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2018年7月,毕节市织金县环保局对位于毕节市织金县文腾街道大坡村的贵州未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利用渗井、渗坑和不正常运行矿井废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行为,经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案件移送织金县公安局,织金县公安局受案后,依法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

  四、毕节市赫章汇晶科技选矿厂通过溶洞违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2018年10月,毕节市赫章县环保局对赫章县汇晶科技选矿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选矿厂将洗选废水、尾矿废水等通过简易沉淀池排入厂区周边小河,然后直接进入暗河溶洞,经调查取证后,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案件移送赫章县公安局,赫章县公安局受案后,依法对该选矿厂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

  五、黔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违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2018年5月,毕节市黔西县环保局对黔西县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渗滤液处理设施处于停运状态,擅自将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中高浓度的渗滤液用吸粪车运往黔西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该垃圾填埋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黔西县公安局,黔西县公安局受案后,依法对该垃圾填埋场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徐某某、董某某和杨某三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六、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拒不改正超标排污行为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2018年8月,黔东南州凯里市环保局对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烟气超标排放行为,经调查取证后,对其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行为,后经组织复查,发现其仍然存在烟气超标排放现象,凯里市环保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23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20万元的按日连续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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