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我省经济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各级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做好疫情防控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线温仪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的建设项目,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凡经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认定属于防控疫情的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开工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可在开工后补办,相关建设情况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环评审批业务办理,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及其上下游配套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
二、提升服务意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
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倡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登录政务服务网等相关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
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低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可减免技术审查程序。对需要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鼓励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进行,同时严格审查要求,确保技术审查质量不降低。确需与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的,鼓励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往来。
三、努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2020年1月21日,省厅召开了全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视频会议,对今年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面对疫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办公软件、微信视频、电话语音等多种方式办公,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沟通,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既定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核发工作,确保年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确保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按期、高标准完成;要主动作为,加强指导,督促省级开发区及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依托多种办公方式,确保按期完成省级开发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为重大项目、转型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向结构开刀”,推动经济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各市在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服务的同时,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有最新文件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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