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露天烧秸秆黑龙江启动问责
发布时间:2020-05-09来源: 作者:
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多个县(市、区)出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省财政厅、省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合行动,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采取约谈、问责、扣拨资金等措施,有力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
4月5日宁安市出现秸秆焚烧“第一把火”,黑龙江省政府直接约谈宁安市委书记、市长,同时予以媒体曝光、全省通报。4月5日至13日,针对肇源县、克山县、泰来县、梅里斯区发现的多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对涉事县(市、区)进行约谈,要求各地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督查巡查,进一步提高管控能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
同时,多地纪委监委对秸秆禁烧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问题开展调查问责。其中,今年4月6日、7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先后出现7处人为焚烧秸秆火点,严重影响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总体部署的落实,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分管秸秆禁烧工作的副区长受到政务处分,火点所在乡镇镇长和分管禁烧工作的党委委员分别受到政务处分。
据悉,自2019年9月15日以来,全省共有5个县(市、区)被约谈,共问责党政干部50名,拘留焚烧秸秆人员47人。
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禁烧期内出现第一个火点的,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 50万元;再出现火点,按每个火点30万元扣拨资金。按此计算,目前确定的包括“第一把火”在内的64处火点,被扣拨资金将达2000万元。秸秆露天焚烧扣拨的资金,省政府将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划拨给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市、区),用于下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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