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议!带你了解苏州城乡生活污水处理“333”行动
发布时间:2020-05-08来源: 作者:
2020年5月6日,苏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苏州市供水条例(草案)》。
《苏州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和江南水乡古镇古镇区90%以上面积、镇(含被撤并镇)建成区8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
而所谓的“333”行动即,实施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消除污水直排口、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三消除”;开展整治工业企业排水、整治“小散乱”排水、整治阳台和单位内部排水“三整治”;推进提升城乡污水处理综合能力、提升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管控水平、提升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养护管理水平“三提升”。
《苏州市供水条例(草案)》中明确,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限制用水和节约用水等内容。
2019年,苏州市水利部门曾透露,全市已经形成了“河湖长制、黑臭水体整治、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跨区域”管理的良好格局。
包括,353个湖泊实行网格化管理,完成300条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新建污水管道342公里,完成4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座污水厂提标改造等。
彼时,苏州立下的目标是,2019年城市、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8%、91.5%、85%,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完成新建污水管网600公里以上任务,全市日处理能力新增30万吨。
同时,到2020年底实现城市、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92%、90%,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的目标。
紧接着,江苏还制定了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对本省籍船龄≤20年、总吨≥100并<400的内河货运船舶,采用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的方式,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改造。
苏州青龙河整治工程还作为样板,为中规院城镇水务与工程研究分院所收录。
该个工程于2017年底完工,总投资300多万元。整治前,生态环境差,周边环境长期无有效管理,私搭乱建等问题突出。
为了实现对青龙河的改造,苏州实施了控源截污工程(包括沿河排污口及直排点)、河道疏浚、水系沟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
整治后,青龙河氨氮从15.2mg/L 降低至1.54mg/L,溶解氧从0.8mg/L 提高到4.06mg/L,透明度从20cm 提高到52cm,氧化还原电位从-45.3mv 提高202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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