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生态环境局在战“疫”中磨炼治污攻坚能力
发布时间:2020-03-16来源: 作者:
面对这场严峻的疫情防控战,江苏省滨海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誓把疫情防控和治污攻坚的“两难”之境变作“两全”之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新的考验中磨炼治污攻坚能力。 全面部署,周密安排抓落实。滨海生态环境局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分别到挂钩联系点的八滩镇东进、粮西等10个村(居)督查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指导卡口设立、非必须公共场所关闭、湖北和浙江疫情重点地区来往人员管理等工作。围绕县确定的17个重点工作任务,编制了包含VOCs治理、工业炉窑治理、工地堆场扬尘管控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30个。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响应省、市应急预警,第一时间向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发布通知,监控全县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126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停限产措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
全心用力,落实责任控风险。强化疫情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水源地保护区昼夜巡查制度,组成联合工作组,全面整治水源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强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清单,逐项推进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对照整治内容将23项工作形成任务分解表,逐项与相关科室对接,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台账收集整理工作。滨海县环境监察局对2家安全隔离医疗机构和镇(区)卫生院医疗废物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工作,做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不发生二次污染。
全程助力,一线服务创优质。为保证企业复工有序推进,在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企业复工复产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复工后日常防疫管理、企业落实防疫责任等相关要求,为企业组织复工复产亮起“绿灯”。 全员出击,战疫治污显担当。常态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强化监管,紧盯屠宰、养殖场、建筑工地、污水处理厂、沿河涉水企业、医疗机构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复工企业垃圾规范暂存、清运处理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等方面,杜绝二次污染,指导复工复产企业生产,全面展开治污攻坚行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今年1-2月份,我县地表水国考、省控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水质标准;1-2月份PM2.5平均浓度为5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8%),优良天数比例75% (同比提高25.8个百分点)。(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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