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2369”开设专门渠道受理解答复工复产环保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9来源: 作者:
您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环境难题怎么办?想咨询相关环保政策找谁?近日,为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就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生态环保问题专门开设受理渠道,设置专线专人专班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序组织企业复产复工等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责和疫情防控需求,先后制定了《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帮助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十项措施》《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二十九条措施,精准指导,全力支持和助推企业快速实现复工复产。
二十九条措施干货满满,针对企业的需求和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关切。比如:在疫情期间优化环评审批,实施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方式,保障审批渠道畅通无阻;在企业复产复工前主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安全管理;为施工作业审核开通绿色通道,企业可在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或APP便捷申报,相关部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企业复工复产暖心实招如何落到实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迅速开设专门渠道,12369和专线89112369均可作为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咨询受理电话,为企业答疑解惑。
专线开通时,热线受理组、分析研判组、交办督办组、回访组4个专班小组同步设立,全流程覆盖受理、审核、督办、回访,形成有效的日常调度机制。热线受理组24小时人工值守,严格做到时时有人接听,事事有人落实,件件有人回应。分析研判组设置专人,对每日热线受理组移交的问题,按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碳排放权交易、治理资金、施工作业审核、执法监测监管等进行分类研判。对需移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的,由督办组跟踪督办。回访组做好档案存档,抽访办理情况,对群众不满意的将再次移交承办单位重办。
同时,为推动企业尽早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尽早复工开工,切实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环境,重庆市生态环保局成立21个帮扶工作组,进一步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了解企业的复工复产计划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与困难,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为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线上不打烊。帮扶组通过电话走访、视频连线、远程服务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在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需求,并通过组织专人服务等方式,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线下在行动。帮扶组下沉区县,深入企业一线,把环保技术与服务主动送上门,帮助企业排查环境隐患,提升环境监管的精度。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对复工复产的企业,无群众举报、无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无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或曾经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企业自行监测规范开展的,不开展现场检查和监测工作。纳入随机抽查的企业,可适当延迟,或通过企业传送照片、视频等方式代替现场检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的企业,协调技术力量分片区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对复工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通过线上抽查机构监测活动信息,协调指导做好监测人员和实验室安全防护。
此外,推行容错监管,在疫情期间和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对执法发现的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或主动消除、减轻环境危害的,以指导帮扶整改为主,依据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医疗机构、临时性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物转运和处置机构、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电供热设施存在环境问题的,采取特事特办,主动帮助指导做好问题整改。(文 | 赵方敏)
政策法规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
- 一图读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