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豁免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02来源: 作者:
?随着东莞市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推出多项举措,落实复工复产环境监管、服务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环保后盾。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中堂镇的建晖纸业公司,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之后是否遇到环保方面的困难,同时督促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东莞市复工复产指导服务第十二组到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研指导
自2月10日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分局已经服务全市企业996家次,还出台了多项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其中,就有一项豁免政策。对于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要坚持服务为主原则,对临时性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保障重点物资生产和供应;对疫情结束后仍需要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另外,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还完善了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疫情防控期间,对三类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因落实疫情防控任务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酌情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突发情况影响当事人救济权利行使的,可采取书面审理、延期审理等形式办理环境违法案件,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等权利,并畅通复议诉讼等救济途径。(东莞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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