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化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24来源: 作者:
2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明确,将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指出,涉及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的所有事项,均可通过快递邮寄或网上申报方式提交相关资料;首次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延期贮存、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经营许可的企业,可通过视频会审等方式开展技术审查,视情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和复审,审批结果直接邮寄申报单位。
《通知》提到,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广元市天森煤化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上是2020年上半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在原经营许可内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可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相关企业应及时将生产经营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属地生态环境局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许可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疫情解除后,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办理。
《通知》要求,四川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服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事项办理可参照执行。(文 | 胡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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